昆山允大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增加生产工艺,年生产电子元器件120万件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进行二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材料如下:
㈠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①项目名称:昆山允大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增加生产工艺,年生产电子元器件120万件扩建项目;
②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亲和路798号;
③建设性质:扩建;
④总投资:450万美元;
⑤建设规模:增加生产工艺,年生产电子元器件120万件扩建项目。
⑥建设单位:昆山允大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评述
根据昆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现状监测资料表明:评价区目前空气环境质量尚可,SO2、PM10、NO2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吴淞江水质监测因子中除氨氮超标以外,其余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的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待管网接通后纳入张浦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吴淞江,现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幕水、车间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液体喷漆废气经水幕过滤及活性炭吸附处理、液体涂装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段、组装段、印刷段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经厂间通风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推荐标准。本项目工业固废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采用优质设备等各项措施后可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液体喷漆废气经水幕过滤及活性炭吸附处理、液体涂装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的无组织挥发气体可通过厂间通风,达标排放。工业固废妥善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其厂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实行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项目所需的排污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 昆山允大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宗仁
联系电话: 1377315389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64号 昆山地址:昆山市黑龙江北路68号A206室
联系方式:(TEL) 57360539,(FAX)57310672
E-mail:huadong166@sohu.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厂址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主镇工业区,亲和路798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用地周边村庄居民、企业的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2)您是否了解本项目(3)您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本项目的(4)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公示并在网上进行公众意见的调查和公众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