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首 页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 审批验收 污染控制 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宣传教育 科技与产业 法律法规 环境标准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公示 >> 项目审批 >> 公示 >> 正文

 通知公告公示(8)
    环境监测
    项目审批(3)
       通知
       公告
       公示
    项目验收(1)
       公示
    环境监察
    固废管理(3)
       通知
       公告
       公示
    辐射管理(3)
       通知
       公告
       公示
    绿色创建
    其他(3)
       通知
       公告
       公示

纪检监察 文明创建
辐射管理
固废管理

昆山大锰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锂电池及材料、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594    发布时间:2010-1-7    

昆山大锰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锂电池及材料、零部件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目前昆山大锰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锂电池及材料、零部件制造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昆山大锰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选址于昆山市玉山镇成功路158号,从事锂电池及材料、零部件制造,预计投产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聚合物锂电池260万只/年。该项目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6548m2。聚合物锂电池生产主要包括:正、负极极片制造、电芯装配和化成检验三个阶段。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制浆、涂膜、装配、化成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昆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现状监测资料表明:评价区目前空气环境质量尚可,PM10、SO2和NO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太仓塘监测断面上除DO和NH3-N以外,其余水质监测因子浓度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的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洗桶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由区域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项目投产后,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涂膜NMP有机废气采取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两个15米高排气筒外排,可达标排放。②洗桶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由区域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③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采取了相应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④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昆山大锰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锂电池及材料、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与区域总体规划是相容性的。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尚好。项目竣工投产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清洁生产企业要求,对项目地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办法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可直接登陆昆山市环保局网站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文本;2.可向环评单位来电来函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自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简本.doc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地周围3000米范围内的相关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认为目前项目地的主要环境问题?(2)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3)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4)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公示并在网上进行公众意见的调查和公众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大锰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成功路158号                                         地址:上海市南丹路1号
                                            E-mail :ks_eia@126.com
                                               联系电话:0512-57991398
传真:0512-57570661
 
 
 

 
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69   15950150168   投诉信箱:12369@ks.gov.cn
版权所有(C) 2006 昆山市环保局 苏ICP备05048386号 策划制作:昆山频道网络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