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年产汽车车灯250万套
工具箱1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时间:刊登之日起10天),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盛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年产汽车车灯250万套、工具箱100万套项目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项目规模:年产汽车车灯250万套,工具箱100万套
建设地点:昆山市周市镇金茂路南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盛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地 址:昆山市周市镇金茂路南侧
联 系 人:倪进华
电 话:133062608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乙;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31号;
地 址:昆山市拱辰路18号;
邮 编:215316;
传 真:(0512)57783092;
电 话:(0512)5757154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清洁生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监测与管理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 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发传真的方式
(4)写信的方式 |